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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渭南市2022年司法体制改革综述

渭南日报 记者 刘娜

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内在追求和价值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令人倍感振奋。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我市也积极采取各种有力举措,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立并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在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为正义提速赋能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灵魂,是人民群众感知法治建设的一把尺子。

2022年以来,市中院党组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审执质效管理管控,细化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责任划分,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推动业绩评价、员额退出、激励惩戒机制有效衔接等17项制度,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

为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更好地实现司法的公开透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初,市中院党组确定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探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双向评查、异议反馈”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全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不断深化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综合配套改革。目前已制定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分案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委托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软件设计,该系统已于去年9月份开始试运行。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规则,分案时根据各审判团队收案范围和专业特长,将案件随机循环分至各员额法官,做到指定分案留痕,可溯源,从源头上杜绝人情分案、关系分案。通过在各审判团队内践行“小随机”,使具体案件能够分配给最精通此类案件的审判团队,确保全院范围分案“大随机”目标得以实现。

随机分案试行后,进一步推动了分案改革,确保分案工作公开、透明、有序运行,实现了法官受理案件数量均衡,拓宽了法官的业务面。

通过落实一系列改革措施,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和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全市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为3.11%,同比下降2.27个百分点。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90101件,同比上升10.69%;审执结85382件,案件结收比1.01,结案率94.76%,同比上升14.08%,结收比位列全省第二,同比进步四位;未结案件4719件,同比下降9.02%,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大幅减少。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9.41%,案件平均审理时限从60天降至47天,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从186件增至213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排名位列全省法院第五,同比进步三位。

深化司法改革做优检察品牌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7年来,我市揭牌成立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协调指挥中心,建立完善了内部联动、奖励激励和外部协作三项机制,充实了办案力量,购置了取证设备。以渭南实际情况为依托,联合军事检察院建立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秦岭生态、黄河湿地、大气污染等专项监督,推动南北两山、“三河”渭南段生态屏障修复和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场保卫战。依法办理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提升公益诉讼质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居民天然气保障职责,联合有关部门推进“河长+湖长+林长”机制建设,全面寻访排查保护全市魏长城等。市委、市政府将公益诉讼检察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列入各级党委党校授课课程。各基层检察院积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制定出台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决定。

扎实推进捕诉一体改革,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2018年7月以来,市检察院编发了捕诉一体改革若干问,制定不捕不诉案件听证审查办法,举办不捕不诉案件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会同公安机关出台规范引导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工作意见和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工作的规定,与市中院等八部门联合制发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实现了对侦查取证行为的主动引导与同步监督。通过引导侦查和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一次取证到位率达85%以上,办案期限同比减少10天以上。我市捕诉一体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推广。

扎实推进派驻检察机制改革。2020年,市县两级检察院按照“自下而上、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原则,在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各基层检察院均在当地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挂牌设立了派驻检察室,建立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案件会商通报机制。通过派驻监督,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2.1%以上,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在70.1%以上,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同时,为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实际制定了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承办案件自动轮案办法》等配套文件,做到入额检察官按照授权依法独立办案,承担办案责任。按照“各级院领导要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保持一定的办案数量,为干警作出表率”的要求,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逐月通报市县两级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司法办案情况,并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建立了司法业绩档案,制定落实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办案业绩考评加减分计分办法(试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刑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申、案管业务员额办案业绩考评加减分计分办法(试行)》,每月发布《员额检察官办案业绩考评加减分项目清单通报》,办案力度不断加大。

执法智能化提升公安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如今,在秦东大地,一起案件,从群众报警,民警出警的那一刻起,就有“一只看不见的手”通过实时调取执法记录仪开启全流程监督模式,等处警结束,嫌疑人被带入办案场所,又实时监督嫌疑人询(讯)问过程,实时保障嫌疑人各项权利。同时,通过巡查预警、考评等功能对案件受理、证据收集、处罚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进行监督。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我市公安机关2022年建设完成的智慧法制管理平台。

以信息化和大数据为依托,以全流程智慧法制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向科技借力,是2022年我市公安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一大亮点。

智慧法制管理平台建设通过横向对接110警情、执法办案场所、涉案财物管理、电子卷宗等执法全过程数据,实现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等主要执法要素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纵向依托市局智慧法制管理平台、分县局案管中心、基层所队案管室三级平台建设,精细掌握执法状况,精确研判执法规律,精准规范执法活动,执法智能化成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前行的助推器,让执法规范化的效能更好地惠及社会。

目前,全市13个分县局均已建成了一流的执法办案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依托三级案管平台建立了执法问题实时发现、通报、整改的管控机制,确保警情100%录入,实现了案件集中办理、警种合成作战、同步审核监督的“一站式”办案模式。2022年以来,全市案管中心共开展监督巡查14500余次,发布执法预警提示4655次,通过源头管控、执法巡查、风险预警,实时掌握全市接处警情况、案件办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将执法全流程纳入实时监督中,有效减少和避免了各类执法问题的发生。

2017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已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胜单位,市公安局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临渭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被评选为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大对下一步的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总体部署,我市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全力做好当前重点工作,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与谋划工作、提升担当精准结合起来,抓好业务、建好队伍,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各项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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